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32:21
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个是朋友,甲对乙很好,而乙却对丙很好。甲有一只枪,丙想拥有这支枪,可是丙和甲的关系不是很好,于是就拜托乙,向甲要这支枪。因为甲对乙很好,所以答应了。这支枪由甲手中给乙,再由乙给丙。甲乙丙三人都不是警察。乙丙被警察抓住,甲逃走了。这支枪在乙的手里的时间很短,而在丙拿到枪的时候,没过多久,就被警察抓住了。请问乙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
为什么?你不说出为什么的话,我是不会给你分数的!

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之所以如此认定并不是因为枪支曾经过乙之手,而是因为丙为了实现“拥有”枪支的目的,通过乙的行为实现。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乙与其构成该罪的共同犯罪,乙属于帮助犯。
不用给分。

乙应该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共犯。

补充:以你这种口气,以你这种水平,你以后最好别来问!

不但不虚心请假,反而拿那些没屁用的分数来作威胁?!

我们为网友解答不在乎这些没现实意义的虚拟东西,但也非常反感

经常把分数当回事的的人。

你那破分,又不能换饭吃,真是

真把自己那破分当回事,就这提问态度还想别人好好回答,不做梦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