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口核销的,高手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8:51
我们公司刚开始做进口,3,4两月份做了4笔进口,都是以预付货款形式出去的。4张报关单签发时间为,3月12号,4月2号和4月24号。但由于我们经验不足,到现在迟迟没去外管局核销掉。那现在去外管局核销,外管局会不会对我们进行处罚?又该带些什么文件去?

一般是不会罚款的,前几天我刚核销了几笔是我们07年进口的单子。外管局也没说什么过期的事。进口核销时,带如下资料
1、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内容要求打印)此表从http://www.SAFE.GOV.CN 中的业务指南-进口付汇核销管理部的附表中找。多笔业务一起核销时,可以打印在同一份核销表中
2、进口核销单(就是付汇的银行汇款单和境外汇款申请书。就是那个绿联的A4纸,银行出具的)
3、报关单
4、电子口岸IC卡
进口预付款核销,不用我们在电子口岸做任何操作。

有超过90天的单子了,会有问题的;、

不过你们是新企业,去外管局求求情,打个正式的申请报告,说明以前没有经验,实际进口完成,付款也已经付出,请求核销;

带上银行的付汇凭证、进口报关单付汇联、进口付汇核销单。

这种情况外汇局一般不会予以处罚的,除非是那些恶意逃汇不核销的。核销的时候填好一式两份的核销表、核销单、报关单,如果有差额再拿上差额核销说明函、合同、发票。

应该是没有处罚,可以申请延迟,到外汇管理局问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