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索赔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28:01
我是2005年8月23日交清房款(一部分是贷款)买的期房,合同约定2006年5月31日交房。 但是2007年1月仍未交房,当时我们业主一直找开发商结果获得了4个月的赔付,接下来的赔付说另行通知。2007年3月当时开发商通知可以交房了,当时给了我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合同也是这么写)交的钥匙,我们急于用房就在2007年3月15日办理了入住手续。之后我们又不断问过赔付的事情都没有结果,当然也只是口头问或是打电话。今年3月的时候听说有的打官司判赢了,我们又去问,说是等通知,6月12日的时候又去问,说是研究研究,6月25日是告诉我们应赔9600元,我们没起诉给80%。之后我们同意了,可这几天没找到人,7月8日电话通知我们应该在09年3月15日前和他们商量赔付,现在过了2年的诉说时效所以一分钱都不赔。我有以下问题:
1、我们还能不能再申请赔付,如果按办理入住时算起现在过了2年了,我们确实没有起诉他们,还有别的办法协商吗?我觉得他们故意拖到现在解决问题的,他们一直说可以解决赔付所以我才没起诉。
2、我们至今没有准入证,6月底的时候听说报纸上登了可以办产权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办成的。当时合同上写明开发商要在90日内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并于交房日起18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如果逾期甲方按房屋价款的0.05%支付乙方违约金,那就是说28万的房子只赔140元吗?那么我要是起诉他们产权证办理延期,是不是时间上没过2年诉讼时效?但是赔付只有140元吗?
3、合同还约定交房时煤气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但是今年的2月份我们才安装了好煤气并开通,这个也在合同中说明如未达到90内甲方整改,逾期支付总房款0.05%的违约金 也只是140元。
我一直都想不通,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再先,赔付违约金是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应该给,但一直拖欠不给,难道我们不告就一分钱都拿不会来吗?我们可是一直在信守合同的约定,相信开发商是按合同办事的,现在说超过诉讼时效了不赔,是不是没有道理。
刚刚又去找过开发商他们说愿意告就告去,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多嚣张!哪位有经验的朋友看看帮我写写诉状,我决定怎么也要告他们,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不等于物权一直没有转移吗,即使我们入住了也不应该算是实质上的交付吧。看看我还有告的必要吗,如果真没有意义了我也

错了,2年是指知情但是不能调解的情况下,这个合同上明文规定晚交房要支付违约金,就表示开发商已经违约,只要通过司法部门解决就好了。
你说的2和3条应该是每天0.05%的违约金吧!

补充:
我的意思是“每天”。有没有这个。

补充:
那么就困难了,你可以查找一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