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至轻伤应该怎么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4:40:55
6月8日11点左右我叔的邻居和我的叔叔为地皮的事发生 这天邻居和我们村主任来到我叔叔家先是和我婶婶发生吵架接着邻居就打我婶婶,把我婶婶的下门牙碰掉了 我叔叔见状就拉起铁锹向邻居走过去这时候村主任见状就抓住了我叔叔手中的铁锹把然后邻居拉起铁锹头就向我叔叔的头顶打了过去,人流血过多经医院证明是轻伤,在医院花了4000元医药费,派出所让我们起诉,那我们该怎么起诉,对方该负什么责任,该负多少钱医药费

广东胡律师:

去法院起诉刑事附带民事,你们不知道怎么起诉就找个律师代理,要求对方承担以下民事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轻伤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写好诉状。向法院递交。

对方负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的刑事责任,负担你叔叔用去的所有医药费还有营养费,误工费等等

找律师向法院起诉啊! 也可以让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