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法律问题:问如果某省甲公司在外省市又成立了一独立法人的公司乙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2:49:14
请问如果某省甲公司在外省市又成立了一独立法人的公司乙公司,乙公司的法人代表、职工均为甲是甲公司职员,请问请问,甲公司能为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吗

不能,你说的是子公司的情况,因为如果是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机构的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除非甲公司做为乙公司的出资人有抽逃出资等情形,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是傻瓜自愿当然能,否则不必. 若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也能

按公司法规定甲公司不承担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