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需要本人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12:18
您好,我的同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电动车因为躲闪行人而被电动车砸到脚面造成骨折,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她要提供怎样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谢谢~

这种情况可以做工伤处理,因为有关工伤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的”,在工商范围内,
要提供的证据是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里面有事故的发生地点和事故性质,就可以符合上述工伤条件了。

1、不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才属于机动车。
2、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属工伤时,交警记录,医院病历本都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