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企招标是否还需要第三方代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50:39
主要关于设备的招标,我公司是国有全资,资金是银行融资,招标的是电力设备,金额一定大于200万人民币。不能只回答能还是不能?要说说理由

不知贵企业是否能申请竞争性谈判,一般国企可以采用此方式,且比较灵活。但在金额上会有一定得规定,但每个企业不同,也可以把不同的设备分开招标。以下是在规定范围符合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我也在国企,我们经常会在采购上采用此种方式,此种方式不仅能自主,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是可以打“擦边球”的,你可以研究下。

国有企业招标可以采用两种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1.自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5号),“第四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所以自行招标具有一定条件,还需得到主管部门核准(具体见上述办法第五条)
2.委托招标的话,只要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国家认可招标代理资质即可。
所以自行招标比较麻烦,一般企业不愿采用。委托代理机构简单易行,而且国家也鼓励采用。

国有全资是肯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至于自主招标还是通过代理机构,就像你们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是自己养一批技术人员还是将IT外包一样,如果是一次性的、临时性的就外包给招标代理公司,如果是经常性的就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