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房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46:00
我外婆以前是县里的干部,单位分了她一套房,这房呢我外婆她就一直没住。一直是我外婆的二儿子在住。几年前,单位叫外婆拿出此房剩余的房款来买下此房,不然单位就收回此房,然后将房兑款给我外婆。 我外婆当时拿不出钱来买下房,于是我外婆的二儿子我舅舅,就拿出钱来将此房买下。
事情过了这么久了,现在我舅舅想卖出这套房子。哪知外婆的另外几个儿女不同意此事,说此房本归我外婆所有,他们也占有一定的继承权。 都闹到了法庭上了。 在这里,我想请教懂的这方面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我其他几个叔叔阿姨这样做是对的还是错的???谢谢了。如采纳,另附分送上!

本着公平原则,如果你二舅拿钱给你外婆买房有客观证据的话,那么,在继承时应考虑这一点,继承的份额应多一些,而不是平均分配。现在你们打官司,我相信法院是不会采纳平均分配的,也不会采纳只由你二舅一个继承。而只有采取你二舅多一些继承份额,余下的由其它几个儿女平均分配的原则。我想,你二舅至少应占房屋产权的一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