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行为构成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18:10
由于合租房子,我收了一个住客七百元的房屋压金,并给他写了收条,可他提前搬走了,当时我手里钱不够就没给他这七百元,说好过些时间给他!由于我有急事也搬离了那里!在这期间他问过我这钱的事,我说给他打帐号里,由于事情太多,我就给忘了!不过在最近他去公安部门报案了,就我是诈骗,请问专家这是诈骗吗!谢谢!

虽然由你所述说的,不是诈骗,因为你主观上并不想霸着不还,只是忘了。但客观实际上,你经多次催告,虽承诺却未还,对你不利。所以尽快把钱还给他吧。
也不用担心,你这个是涉嫌侵占罪,不是诈骗罪,700块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所以你还了就没事了。

当然是,拿了别人钱不还,你是怎么做事的!你把钱给他,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