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都大了,未还完贷的房产过户问题,急求各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39:55
一年前我和女朋友一起买的房子,是我出钱,但是我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即两人共同拥有房产,现在我和她分开了,我需要把房产过户到我一个人的名额下,她也同意放弃房产,但是房管局却说没换完贷的房子无法进行任何交易或赠送,当然这是最基本的说法,但是遇到这样的问题的人应该不少,应该会有解决办法,我需要以后能独立买卖房产,当然不可能再找到她来共同签字,更不可能在十几年后还完贷款再找到她来一起办过户,所以在此求助,这些日子为这事烦透心了,感谢每一个为我解答的人

呵呵,你的问题并不是什么问题,当地房管局的人所说完全正确,但未尽到自己的告知义务,才让你心烦那么久。

两种方法:
1.先和你的前女友到当地司法局的公证处做一个公证,内容里应有:坐落于XXXX的房产,产权证号为:XXXXXX,其中产权人XXX(你前女友)放弃自己名下产权份额,赠与XXX(你),并代XXX(你前女友)办理产权移转手续。就可以了,这样,在你贷款还完之后,可以凭借此公证书做产权移转登记。

2.拿到上面所说的公证书之后,去你的按揭银行,找他们商量。银行如果同意,并出具一份同意贷款人变更的证明材料,你即可拿此份材料和公证书一起到房管局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
相关材料齐全,房管局不给你做以上两种登记,他们说不过去的。

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毕竟现在法律还是有很多漏洞以及不适合的地方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把房款一次性还清 然后过户 这样的确有困难 但是长痛不如短痛 现在麻烦多点至少以后就不麻烦了 管亲戚朋友借点吧

毫无办法,只有还完贷款再更改。提醒你一句: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借钱付完贷款,解压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