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几年没结婚证?如何补办?还需要哪些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52:01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有两个小孩了,因为我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当时结婚我家人不同意,就把我的身份证扣押了,后来老公家人托熟人办了结婚证,今年我回去迁移户口到我老公那,才发现结婚证是假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啊?没结婚证怎么行啊?现在我家人也后悔了,当初不该扣押我的身份证。我现在还能补办吗?我好急。希望好心人能尽快回答我好吗?多谢?
不好意思,我少说了。我们今年会老家补办结婚证,可是我老公那边民政局不给办,说我们有小孩了。现在该怎么办啊?哎?没结婚证,我的处境很被动,请好心人尽快回答我?谢谢?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这有什么,你们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现在已经是事实婚姻了,补办一个就是了,你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