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了,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53:42
朋友老婆偿还她弟弟的1万5千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这个事情如果她老婆不承认的话,我朋友是不是就没办法获得那7500的财产分割呢.
我的意思是收到的这1万5千的礼金,只有他们夫妻俩才清楚,没有人证。所以这个钱说没有也就没有了。既然没有钱,怎么分割呢。
1、楼主的朋友目前无权提出离婚。
出于对女性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考虑,法律规定,女方中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除非女方对导致离婚这一结果存在有证据证明的过错,否则男方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单纯的一次私自流产本身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需根据相关背景情况具体分析,楼主提供的信息不足以使笔者作出判断。
2、关于按揭房
需区分是否已取得了房屋产权,如已取得产权的,还需区分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
如婚前取得产权,该房屋属女方所有,非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男方为还贷负担的支出,视同借款,可于离婚时要求偿还;妻弟的借款属女方个人债务,离婚时女方应将以礼金偿还的部分款项半数分割与男方。
如系婚后取得产权,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妻弟借款属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房屋所有权分割原则上平半,主张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他方与房屋等值的金钱补偿,同时,未还清之贷款双方应共同负担;
如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该房屋所有权法院暂不予分割,待产权证下来后,双方如有争议,再另起财产分割之诉,期间,房贷仍由双方共同偿还。
其中,在后两种情况下,一方不同意还贷的,可与对方协商产权归属、房贷负担和补偿金额。
以上,供参考。
P.S.
那什么,偶的眼睛还真是做了一次摆设,原来是女方提出的离婚。那么,修正: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前述“分娩后半年内不得提出离婚”的限制。
ps.ps.
窃以为,“摆设”也是眼睛自身天然功能之一部分,正如”shangsiyu - 总监 九级”先生的手,除了打字跟贴功能外,还具尖刻之功能。
这问题一点难度也没有吧。
下次这类到司法区里问。
按照你上述的说法。是这样处理。
收的礼金,是共同财产。偿还1w5,理由是偿还房子收复,这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首付减掉1w5,是女方个人财产。夫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一人一半。
打个比方:首付30W,用礼金交了1.5w,1年7个月,共同偿还了,2W。
女方要房子,男方可以获得,1.5w+2w 再除以2 。就是3.5w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