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要扣除一方或双方的因病住院医疗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03:51
我以前因病住院治疗用去4万元钱,现在离婚,在分财产时对方要将这这笔医疗费用算在里头,这样合理合法吗??

这钱是共同生活时的花费,不是债务,不能分割。所以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主张。

不算。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有这么缺德的啊,别管以前你花了什么钱,就管现在又多少财产,平分就得了。

不然就上法院。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