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54:55
我跟丈夫感情不和现在需要离婚了,但是我不知道我离婚后我门的财产我能得到多少?还有我有个8岁的小孩子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抚养权?
情况是这样的,我门结婚8年了,这八年我没有工作也没收入。但是现在离婚了不知道我能不能分到财产?能分到的话是多少?还有就是小孩子的抚养权?谁要是知道的话希望能给我详细的解答一下!

首先 :你是肯定能够分到一定的财产的,虽然八年来你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婚后的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 即你丈夫工作赚取的钱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你是应当分得一半的。
  其次,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通常来讲,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即双方首先协议离婚,签署离婚协议,当然在离婚协议中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都要达成一致。
  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就要起诉到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这样的话,上述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就由法院来判决认定。法院判决依据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还有具体疑问,很高兴继续为你解答。

你们结婚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你丈夫等的工资等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没有工作也可以分的一半的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因为你没有工作,如果你丈夫也和你争得话,法院很可能会判给你丈夫,因为有了经济能力才能更好的保障孩子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