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罢工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12:00
博思格钢铁苏州公司,于四月份裁员(变相的,和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留下来的员工在工作量加大,加班没有加班费,考核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忍无可忍。于7月9号罢工。第二天想集体进厂商谈,但公司不让非当班人员进厂,最后都没有进厂。在厂门口呆了一天,打算于星期一再次进厂商谈。请问,这样算不算旷工?法律上应该有什么责任?
以前是四班运作,现在三班运作。劳动时间更改之后没有去劳动部门备案。没有违法之嫌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先去劳动局别在这里作无谓的猜想。

你们这个情况最好不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让劳动局出面解决吧,你们这样闹到时候也未必能够有好的结果。

建议你们别意气用事,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吧,你们本来是有理的。

建议你们通过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算吧?公司本来就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的。
现在的世道,就算有什么责任。你也无能为力..

中国法律没有赋予罢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