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19:05
我三月份进了一家企业做业务。公司总部在异地,从进入公司那天起一直在催公司与我签劳动合同。但一直到现在都没签。而且公司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放工资。不打算继续做下去了,我想请问对于我这个情况需要怎样去保障我个人的权益。
我去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大队都去询问了。仲裁让我去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说我是异地用工,我们的省区办事处是设在另一个城市的,担不是省会城市。。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让我去省监察大队去投诉。哎~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大家告诉我,我该如何去讨要?在当地可以解决?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1、收集一下证明您在公司工作的证据。
2、公司一直没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应该付您双倍的工资。
3、公司无故不发工资,你可以申请仲裁另要求25%-50%的赔偿金。
4、你的情况可以随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保险要求公司补交。

这公司太不守规矩了。

1、《劳动合同法》规定,2008年1月1日起,自员工进入公司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到满1年内,公司每月需支付2倍工资。

2、补交社会保险,从你进入公司起。

3、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可以胜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