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老板签的合同是最少打工3个月,但我一个月就辞职。会不会有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38:33
如题、我是卖衣服的。签3个月,只干了一个月。
在开始交了200的押金。还开了条。
还会退给我么?
在开始交了200的押金。还开了条。
还会退给我么?
一般如果要解约,劳动者需提前一月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后就可以解约了,特殊工作除外,如果合同上就工作期限等等另外有违约金条款的,在合法前提下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是解约就行了,至于你的押金,看你交纳时的条子的约定是作为什么,可以视作工作期限的违约金,如果是写了作为其他比如衣服等等的押金的,可以要求退回,不过也要看你老板人好不好了,可能不退的多些,你好好和他协商吧,好话有用的,不行的话如果又没明确什么东西,可能你的这200就拿不回了。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不允许收取抵押金的。
其次,劳方(您)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资方(您的老板)。期满后可以离职。
第三,如果劳方违反合同约定,给资方造成损失的,资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金,金额不高于培训花费。请注意,是补偿金。
总之,此事您需要与您的老板协商,像楼上所说,200元返还与否,看“人情”了。
频繁的跳槽,于资方、劳方都是有害无益的。
祝你好运。
正常来说,如果这个月没有给你特别的培训,没有为你个人付出其他的人民币,就没有违约金一说。但是你的押金基本上是没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