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19:36
甲是一名普通公民,乙是一名抢劫者
1、甲走在偏僻的小路上,乙持刀威逼甲交出财物
2、甲拒绝交出财物,于是乙用刀刺向甲
3、甲的动作比乙迅速,躲过了乙的攻击,并夺下了乙手中的刀
4、乙不甘心,继续用拳头和脚向甲发动攻击,目的依然是想把甲击倒并抢走甲的财物
5、甲用刀反击,刺中了乙的要害
6、整个事件过程10分钟不到,地处偏僻小路,没有任何目击证人

请问以下问题:
A.假设以上完全是事实,乙被刺中要害死亡,那么甲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若甲属于正当防卫,是否防卫过当?如何认定事实?
B.假设以上是完全是事实,乙被刺中要害重伤,未死亡!但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乙坚持声称:自己被夺下刀之后,没有继续攻击甲!是甲对失去了侵害能力的乙进行刺杀伤害! 请问,公检法机关在没有任何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甲又该如何证明事实?

本人是想得到专业的法律回答,请法律专业网友不吝赐教!

1.如完全属实的,由于乙方属于正在进行抢劫,甲可以实行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乙的供述属于被告人的辩解,根据刑事诉讼法,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若只有其一人供述,又没有其他证据如现场勘查可以证实的,不应采信。

1、不负刑事责任;不属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在刑事案件中,公检法可以对当事人甲采取测谎。甲应该及时报警并通知120对对方进行抢救,并积极的面对警察的询问并做测谎。

A. 甲无需负责任。正当防卫。
B.没法认定。只能依情理推。不需要甲来证明。“谁主张,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