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后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14:23
我是个学生,在学校打球时被人撞到脸部,缝了针,伤口很深很大,医生说一定会留疤,请问如何找学校和那人的家长赔偿?
我17岁,未成年

1.“在学校打球”,请问,打的是篮球吧。篮球活动是一项比较激烈的运动,活动中可能会导致受伤。初中以上的学生一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篮球运动中存在的危险应当具有认知能力。

2.“如何找学校和那人的家长赔偿”,
(1)学生在参加体育课篮球活动中受伤,与学校的管理不力没有因果关系。学校设立篮球场供学生体育运动,本身就预言了篮球运动中受伤的风险,学校如果在学生受伤后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并及时通知了家长,那么其已经尽到管理、保护义务。所以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
(2)鉴于学校在此事件中没有过错,但考虑到你的损害后果等实际情况,可由“受伤者的对手”即“撞人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3)如果对方有篮球运动之外的“恶意伤害”目的,则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是需要你举证。(举证很难)

3.所以,赶紧找学校协助你与“撞人者”的家长谈判赔偿事宜。

4.学校一般都组织学生入人身意外保险,可以得到一部分保险理赔。

1。如果是学校组织的,由学校负责任;

2。如果是个人活动,则由撞伤你的人承担责任;此时已成年,有财产的自己承

担;无财产的,由家长先行垫负。

3.确定属于哪种情况后,向相应的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承担

侵权责任,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