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签条有没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3:46:29
如果我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签条有没有效?而且我有证人可以证名我确实是被强迫她也是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显然,如果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约,该条约事实上是无效的,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但所谓的强迫,必须要有证据。
如果你所签的条确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签名的,你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但你一定要提出证据。证人作证也是可以的。

当然无效,只要可以证明非自愿就无效

没有,当事人不自愿!无论签什么文件都属无效!

无效

有证人证明则无效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