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杀人罪,这是故意杀人罪吧?大概应该判什么刑?听说周国军一方警局有人,会从轻发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4:56:41
2009-6-29日,周某和本村的骆玉斗、何建柱、韩波四人卖完西瓜回周某家,四人驾驶一辆小卡车来到周志魁家门口。周某下车欲回家,此时隐匿一旁的周国军突然冲出,用准备好的“甩棍”猛击周某的头部(此时韩波看到,从小卡车上下来欲拉架,被周国军打回车上),后“甩棍”被周某夺走,眼看行凶不成,隐匿一旁的周国军的妻子——玲、周国军的儿子——周士松、周国军的伯父——周立怀、周国军的亲兄弟、周国军亲兄弟的儿子——周士阳冲了出来,分别拿已准备好的杀猪刀、粪叉、剪刀、弹簧刀、铁锹等(具体不详,可能是周立怀拿杀猪刀、周士阳拿弹簧刀)向周某的要害(心脏,腹部)下了家伙,致周志魁受重伤昏迷。此时周某的父亲——周立增听到声音赶来,被周国军几人杀死(具体不详,骆玉斗、何建柱及韩波应该比较详细)。此时附近群众闻讯赶来,将周某救回家中,并关闭家门,仍可听到周国军几人击打家门。
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根据什么来判断?是根据他们攻击的部位还是动机?要是动机是不是犯罪都说了算?谢谢

如果凶手是以杀人为目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仅是想伤害周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参与行凶的是共同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作为被害人家属,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依法抗诉。

这种犯罪行为,明显是属于故意杀人,周某重伤的情况下,还攻击周某父亲,是过失么?不是的

攻击部位要参考、动机也要参考。不过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定性主要以动机为主。既嫌疑人一方有没有主观上一定要杀死周某的意愿。
另外,公安机关只负责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对嫌疑人的抓捕工作。然后由检察院负责对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审查(既是否有违法违规办案行为、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等),然后由检察院负责向法院提请诉讼。最后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