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销售外包装上无中文标识产品的处罚,请问大家觉得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8:56:16
本人大学刚毕业不久,开了家电子衡器商店,近日,被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作工员查出,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厨房秤(在此说明一下,国内生产的厨房秤均无中文标识,因为都是外销的),现场的样品也被带走,但是没有开具扣压单,请问这点合理吗?
数日之后,至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事件,
问题一:当时工作人员拿出一张商品标价签,写上价格,放在厨房秤上,拍照并且打印出来,然后在笔录里写上,是在现场拍照取证的。请问这一点,大家认可吗?
问题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计量器具。这个条例,需对我作出3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本人初出茅庐,对社会了解不多,不敢在工作人员的笔录上签字,后来,工作人员把罚款价格,由最初的3万元以下,降到1000元,让我签字,本人还是未签,工作人员十分气恼地说,下次你来受理,就要按4000元对我处罚,说是行为处罚,价格是由他们决定的,请问这点合理吗?
问题三:本文中的处罚是依据我所售的产品无中文标识,质监局的人说是没生产许可证,但是厂家那边是有这个证件的,若是我把证件提交至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否就无需处罚了?

望相关专业的人士能为我解答,小女子感激不尽!
前两天把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传真至质检局了,现在对方以,产品上面无标识厂家地址为由,说还是无法证明这批货有没有生产许可证,我又该怎么办呢?

国内生产的厨房秤均无中文标识,因为都是外销的。

这个是实际情况,我司镇江西诺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厨房秤,前几年都是没有中文标识的。俗称中性包装,最近两三年开始内销,才开始提供中文说明的 。不过厨房秤作为家用电子产品,不应该属于计量器具的,因为没有用到商业用途,处罚也不应该那么高的。质监局想钱想疯了,胡乱罚款。

给他们说,你下步要进行复议,他们倒过来怕你了。
文中,问题一:不允许。这不是你们明示的。
问题二:厨房秤,不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
问题三:不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

处罚是依据我所售的产品无中文标识,这和是不是计量器具无关。
退一步说,厨房秤不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不实用于《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条例管理范畴。
厂家那边是有这个证件的,若是把证件提交至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减轻处罚。

合理
没标识的货要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