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02:39
我是09年6月10被招聘到一家私人企业当老师,09年7月10号拿了6月10号到6月30号的工资,现在是09年7月13日,她们招不到学生,找借口辞退我,并且没跟我签过劳动合同,我都问过几次了,她们还是没跟我签. 一个月工资是1600元, 那我该怎么办?公司还在运转
本人是上海人,并且她们没给我交四金

当时有约定劳动期限多久吗?

然后看你要怎么办,是要留,还是要赔偿.

想清楚后再找我.

按照你跟我说的情况,试用期为两个月,则他们现在炒你是可以的,虽然法律有规定解除情形,但他们随便找个理由都能符合.
你现在可以以未交社保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赔偿半个月工资补偿金;赔偿半个月未签订合同赔偿金;补缴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