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FOB案例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40:48
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采用FOB价格,规定的交货时间为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号,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到达上海港,结果货物在5月2日在仓库失火而全部灭失。发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负责?

FOB风险责任是以船舷划分的,租船订舱是买卖双方协议,虽然买方的船未按时到达而导致货物灭失,但是发生的失火地点是在仓库,这个责任依然是卖方的,买方不用承担责任。

FOB是船上交货,即卖方货物送到买方船上后就可以不管了,但卖方是在自己仓库失火的,所以付大部分责任应

外商肯定不会承担相应责任了!
1. 合同本身在外贸务实操作中不具有约束力。你根本不该在外商没有订下船之前将货物运至仓库。
2. FOB条款风险。不必多说

货物在海关仓库发生火灾,赶紧联系仓库相关负责部门,看看能赔多少把。

FOB是以越过船舷来划分责任的,所以说仓库失火的责任因由买方负责,但是买方应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