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54:34
我于2005年5月购买一处房屋,买房时产权人以去世,卖房的是产权人的妻子,同时儿子、儿媳妇都同意并在买房协议上签字画押!我如数交付了房屋的对价18000元由产权人的妻子把房产证交到我手。由于产权人以去世,所以房屋产权没有过户。时隔4年多的现在,产权人的两个女儿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买卖房屋协议无效,要求我退还房屋。
请问我这个买卖协议是否生效,是否为善意取得。法院以经开一次庭了,可是第一次开庭到现在以经有一个月了,还没有个结果。
起诉的理由是。两个女儿没有签字,说她们有继承权,她们妈以及哥哥嫂子没权擅自卖房权利。

1、房主去世以后,如果没有订立遗嘱,那么这个房屋应当是由他的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的。
2、房屋的买卖协议只要是真实合法,双方自愿,就是有效的。
3、你如果当时并不知情,并且支付的是合理价格,那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4、至于两个女儿认为她们妈妈以及哥哥嫂子的无权处分行为,那与你无关,让她们去找侵权人。

1. 买卖协议是生效的。
2.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房子没过户,因此你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 你胜诉的几率很大。开庭一个月未审结是正常的,耐心等等吧。

楼上的诸位,如果对方起诉理由是基于遗产继承问题,那么被告应该是取得房款的母亲和哥嫂,是要被驳回诉讼请求的,因此诉求应该是返还原物。

合同是有效的,但物权未生效而已;

这种情况肯定是你胜诉的,到时你再持判决登记即可.

合同是有效的,但物权未生效而已;

这种情况肯定是你胜诉的,到时你再持判决登记即可.

对方起诉的理由是什么?这个很关键,是他父亲的财产纠

纷问题吧,,基本上你的胜诉机会比较大

对方起诉的理由是什么?这个很关键,可电话或QQ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