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小孩只有一岁零七个月,法院在判理的时候是不是只会给母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19:35
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判给男方.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所以,协商是很重要的,不过如果你是原告,又希望获得抚养权,也可以待孩子超过两周岁后再起诉,这样对你比较有利。

不是的哦 不一定的

原则上是判给母亲,但是如果母亲有疾病或者品行不端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则会根据哪一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拥有探视权。

不一定,得看具体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