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童工打工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59:49
我15周岁,给一个人发传单,说好一天1000张,但他不但每天给1000多张,还比约定好的时间迟到20多分钟。
我因为一家发2张,被他发现辞了。但他一分工钱也不给。给250元就够了,没细算。
我怎么办,若我告他我会承担什么责任,不告他怎么要钱?
尽量委婉的方法。

未满16岁,你就去打工,没有尽到义务教育的责任哦。滥用童工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社会保护。

呵呵,你可以先打电话和他协商,要到250元。如果不给,就去告他,他也得给你250元。还得接受罚款。
总之,是你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