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侵犯了隐私权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7:19:52
我是一个高一学生。 有一个晚上 妈妈进我房间看我的手机短信。 但她事后没有告诉我 我知道她看了我短信 我也没有去问她 短信中有一条是朋友发错的信息 内容不是很正经 于是我妈就把这号码抄下来 打电话给那个男生 现在我妈怀疑我早恋 。 有的时候她骂我 内容隐约的就是怀疑我早恋的意思 。
她这样算是侵犯了我隐私权么?

你妈妈偷看你信息是担心你现在在高中读书阶段谈恋爱耽误了学业,用心是好的。但是这种做法很容易伤作子女的心。这一点,你需要理解你的妈妈。

同时,你妈妈更需要理解你。如果真的没有谈恋爱的话,你可以光明正大的跟父母讲明自己的情况,大方的将手机交给她查,表明你理解她的用心,谢谢妈妈的关心。但是你需要阐明的是你也需要父母的理解,你有自己的世界,你可以表明自己明白现在是学习知识阶段,不会谈恋爱误事。这样你既赢得你父母的信任,让你爸妈认为你很懂事,同时也解除了自己的烦恼。

希望可以帮助你。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算 7年纪小学政治:父母翻阅子女日记的行为是违法的 短信算日记吧 差不多 谢谢

绝对的算 不过解释清楚不就行了

这是侵犯了。但你妈妈也是关心你,只是行为有点过了

首先要看你有没有满18岁,不满18岁的人是有监护人的,而你的母亲正是你的监护人,对你负有监护义务。另外,其实说来这样的作为是侵犯隐私的,但是侵犯隐私是自诉案件,不告不诉,即受侵害人不提起诉讼的话公安及检查机构是不能侦办此类案件的,可是据国内此类案件的审理结果看,还没有任何一例子女告赢父母的,往往是子女方的代理律师最后成为万夫所指,建议你和父母开诚布公的谈一次,我知道代沟,我也知道父母理解起来很难,但是真的进行沟通还是可行的,而且锻炼沟通能力也是以后在社会上谋生的重要手段,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