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过肺结核,单位检查身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1:59:25
我08年得了结核性胸膜炎及肺结核,吃了一年的药,现在已经痊愈了,现在刚刚进了一个单位,单位也比较正规,单位就有医院,过几天要求检查身体,那我得过这病,单位能认可我么,我和正常人有什么分别么,他们能接受我么。我不想丢工作啊,请大家给点意见

据我所知,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既然你痊愈了,那就完全没有传染性了!当然痊愈的判断是需要医生证明的,不是你说的。在检查时,可能在拍胸片时,你会被查出来得过这个病,但你放心,这并不是说你复发。这种情况就像你的手被刀割了一样,然后长好了,但却有伤疤。另外你们的单位接不接受你,就看你们单位在招员工方面有没有具体特别的要求。一般来说,国家是禁止事业单位歧视得过这类疾病的患者的。对于此,我了解的并不深入。所以你可以再去查查。最好能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如果国家确实禁止了,而你们的单位因为这个原因解雇你,那么你是可以告他们的!另外这事是自己的私事,除了医生,你可以不用告诉别人,免得别人因为这事疏远你。但对于你的家人,还有你的结婚对像,是不要隐瞒啦,毕竟他们是与你生活一辈子的!

已痊愈的肺结核病和胸膜炎,医生都能看出,不必隐瞒。结核病一年内不复发,国家公务员都属合格。我想你的单位不会比国家还严格吧?
已痊愈的结核病人,与他人没什么区别,只是肺部会留下痕迹,(就像外伤后留下的瘢痕一样)渗出性胸膜炎,愈后都会留下不同程度的胸膜增厚和粘连,是很容易看出的。肺结核也是看病灶的密度和边缘情况,来确定是活动性病灶还是稳定性病灶。若确实已治愈,就不用忧心了。

我来回答:

能确定痊愈,那体检就没问题;就怕你现在是没有症状,但还有带菌,就是没有完全治愈。
你看重这工作,要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不用跟医师讲你发过病,就算看行出有点迹象,也可能是新感染的;很多的人感染过结核菌,但大多数人不会发病。
剩下的就是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都要接受,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就算这个单位不用你,下一次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能会更好。

祝你好运

朋友你好!因为结核病是有传染性的,在患病时具有传染危险,用人单位拒绝实属正常。

但根据朋友所言你已经痊愈了,那你就是健康的人,也就没有传染他人的危险,任何单位不可以单纯以此作为取消你工作资格的理由。如果发生了你被歧视而丢掉工作的事情,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