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声明摩托车已于本人毫无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3:18:10
2005年,我老爸借身份证给外地朋友买了一辆摩托车,现如今,此摩托车已转手他人,并未经过我老爸同意。如果现在此人不愿过户,我老爸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如果登报声明此辆摩托车已于本人毫无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这好办.转手他没得到你同意.你可以把那车牌挂失了,拿身份证.到你那个牌的市区挂失了.我也和你一样.不过我先和向我借证办牌的人声明,当时我和他说;给我写个字条,上面写着.〈本人向XXX借身份证办XX车车牌,车牌为XXXXXXX,此车有违法行为,以你无关.一切责任有我承担〉.还有让他签名按手印..............再后面写上他的名字和日期.如果他不这样做那就把他挂失了,呵呵我就是这样做的,我先打好字拿给他看让他按手 签名.

具有法律效应,只是,登报后,自己还可以留一份报纸以防以后有说明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