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问题...苦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18:01
我已经签定了合同,是到2010年3月份,中途感觉不想服从分配(因为分配的工作地点不理想)所以想不干了,他说能追究我的责任,是这样吗?
再有听说,如果在签定合同期间辞退我,好象我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我工作还没满1年,有这一说吗?
假如我就坚决不服从分配,等他来辞退我,我算违约吗?有补偿吗?还是要追究我的责任?
我不太了解,希望知情人指点一二,在下感激不禁...

合同款项你自己细心看一下.去咨询法律用工的地方,比如说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在合同里有没有你们之间的协议 不服从分配的要承担责任的?
有补偿的资,但不是你这种情况.因为是你单方面的不想干.是你自己不想干.

按照合同条款来.

现在基本上是你情我愿,合同再写到 2020 年也没关系,没有说必须做到 2010年 3月份.

肯定算你违约的。

而且像分配好地方很简单啊 搬箱酒去领导家活动活动

花不多少钱 还联络感情还办事

不要太死板

这个社会太死板的人混不下去

按合同规定,你中途不想干,是你违约,你不想服从分配是你的不对,如果你不想干,找个关系双方自动解除,你也得不到补偿,也处罚不了你,两权其美的事情,如果你单方面不服从分配等辞退,是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