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了快十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4:30:01
我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了快十年(2000年5月10日开始上班至今).在前4年没有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买过社保.后来才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前后共3次,最后一次在2010年12月31日到期为3年).请问我们有权要求单位补回前4年的社保,同时向单位索赔?还有以后要签定什么样形式的合同才对我们有利?
你没证据的话,不好拿啊
法律都要证据的
而且,弄不好饭碗会没了的。
没有签定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给补缴前几年的社保,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有劳动部门的见证。
~~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找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这样最实际的。
去社保部门吧 需要什么有专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