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我这样的情况有具体规定吗?我该有什么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6:03
我在个电站上班,我每月的工作时间为15天*24小时=360小时,不过上班比较很轻松,如果我要按劳动法规定那样,8小时/天的话,该怎么要求补偿我多上的那些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反过来说,我那24小时,其实就是算白天那8小时,另外的时间不算,我该怎么应付。(因为上班地点是山区,8小时以外的时间,交通原因我不能回家,而且用人单位也不准回家,要防止突发事件。)算加班的话,我能拿到多少?用人单位有可能说,那16小时算待班,那待班的补偿该怎么算呢?
是特种行业,我们电站基本分两工种,运行和后勤。后勤就是站长和维护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及运行人员没办法处理的突发事故及故障。我属于后勤人员。以前大家的补贴方面都是一样的,可现在将出台新的补贴方案,我们跟运行人员出现了差距,理由是运行人员比我们在更一线。而运行人员每天上班时间是8小时,所以我想从我们每天24小时上班方面来争取利益。。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属于特殊行业,单位如果在劳动局备案后,你无权要求加班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每天8小时工作日是法定一般情况,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8小时工作日是不实行的,像你所在的电站等一些公众服务行业,就不适用,因为可能会有突发事件。
如果是这样,那么你的工资应该有自己岗位的标准,而不能按照普通标准来,这个就要看公司自己的标准了,如果公司对这方面不做规定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加班时间来计算,补偿你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