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劳动法专家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33:44
我95年在一公司上班08年因公司减员并收取2万元押金我被迫离职,但档案一直在原单位。09年7月份公司通知我以为我办完辞职手续让我去签字,请问按新劳动法我能获得赔偿吗?能赔多少?谢谢

能详细点就好了。
1、收押金是违法的。
2、补偿金要看你的离职方式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我来问你几个问题:
1、你与公司是否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分别是什么时候,期限是多长?
2、你离职的方式是哪一种?
3、收取你押金你可以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