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仲裁调解书如何签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48:06
由于公司拖欠工资,我申请了仲裁,苦等好几个月仲裁还是要给调解。要签调解书,不知道签定调解书都要注意哪些细节?赔偿金额、给付期限,还有别的吗?请教大侠多指教,让黑心公司给吭怕了,就怕遇到陷阱。不胜感激!

劳动仲裁调解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判断一下你的案子脱了多久,如果超过上述时间,你可以直接申请诉讼,或者等仲裁裁决后不服再起诉,这样又会拖延更长的时间。所以,能在你接受的范围内调解,其实对你来说,可能是有利的。
调解是双方协商的,你可以根据你的请求自己判断。因为你没描述你的实际情况,无法判断你能被支持的事项,所以,你根据你的证据材料,判断自己能接受的金额就可以了。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里面陷阱较多,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调解是仲裁机构执行仲裁的首要程序,是需要仲裁双方同意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仲裁机构不能够单方面要求签调解书。

如果同意调解,就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确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一般情况下所有的内容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的,比如你有什么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赔偿必要的损失、支付仲裁费、给付期限等。但是这会遇到公司不执行的情况,会以其他方法拖延时间。

如果不同意调解,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裁决。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权利和要求是可以达到的,就不同意调解。

另外要提醒的是,仲裁的结果并非最后的裁定,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裁判都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最终法院判定你胜诉,而公司方在期限内没有给付你工资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2008年新的劳动法出台以后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你应该不需要走仲裁机构的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