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仲裁细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03:03
我所在的工厂现无故终止劳动合同,我是05年4月份进厂至今,厂方无故开除,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工厂方面只给两个月的补偿合法吗?我可以经过那些途径得到应该合法的补偿?今天厂里一共开除我们八个人。我们的合同是2009年6月30号到期,今天7月16号才通知我们终止合同,之前我们没有续签合同。

1、公司是按合同到期不续签进行处理的,所以,只给两个月的补偿有相关法律依据。
2、按深圳市规定,对于是否续签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如果没有提前进行协商,可以主张合同自然顺延。当然,这里边也有一定的变数,就是相关规定里的协商期限为六个月。你这个事,有利的地方在于,公司根本就没有和你们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