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银行面签卖家需注意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55:21
我是二手房卖家,今年7月到中介公司与买家签订合同,已收取定金,买房资金分三步支付,定金,首付,尾款,其中首付款约定为过户单日支付,尾款为中国光大银行贷款,今天中介通知我去银行面签,但地点不在银行,买方并未到场,中介要求我先签署另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和做一份收到首付款的收条复印件,原件由我保存,说是为了帮买方申请贷款。请问这种流程有问题么?我是否应该帮中介制作首付款收条复印件?
但我并未收到首付款,只是收了很少的定金,能打收条么,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么?

二手房银行贷款面签注意事项:
一、基本情况要在合同里列出
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时如果不是买卖双方本人到场签字,一定要看其是否有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后方可进行签字。
二、明确房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首先,要明确房款是净得价还是含税价。
其次,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
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式所需要的周期是不同的,通常商业贷款从审批到放贷所需要的时间为l5天左右,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卖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慎重选择买方。如果卖方急需用钱,那么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买方了。
再次,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约定一个银行批贷的合理期限,若超过该期限银行没有批贷,则可约定由买方改全款支付,若在一定期限内,买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屋有什么质量问题要向买方明示
比如房屋的性质、房龄,结构等等,因为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付款,房子本身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建成年限)会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评估价,从而决定买方的贷款额度。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买方的贷款额度,到时候因房屋本身的问题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就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卖方对房子的状况做了如实说明,那么即使发生纠纷,也不会归结于卖方的责任。
四、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
对于卖方来讲,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后,却没有收到房款,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将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防止出现先过户、交房后收款的情况。如买方采用全款支付的,一定要在收到全款后再交房,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一定要在看到银行的批贷通知后再进行过户,这样就能保证一旦过完户,贷款银行能顺利地将贷款发放给卖方。
五、如果买方选择全款支付的,为了保证卖方能在过户之后安全的收到剩余房款,可考虑在过户之前将剩余房款放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这样将防止买方取得了房产证后却不付剩余房款的情形出现。
六、明确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买方违约时卖方的单方解除权。
七、明确税费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