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命案)请问我方现在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36:05
时间:09年7月5日晚上 地点:吉林省延边州,受害者当天跟朋友A,B,C一起去吃饭后到练歌厅,碰见A认识的几个人,一共8个,后来A跟其中一个发生口角但当时给朋友劝阻,以摄像机来看。。之后后来A再度去那8个人的包厢然后又被朋友们拉了回来,后来那8个人来来去去的进了受害者的房间然后拿8个人一个一个得下楼那房间了剩下一个人 这时受害者跟A B C 再次去那个房间,据说是进去见一个人就打了一拳叫他不要太嚣张(后来看这个人也没有一点被打的痕迹)然后可能是被打的那个下去跟那7个朋友说了,后来受害者玩完打算走的时候 先是 C 自己下的楼(后来C说自己下楼一出门口就被人打到了头部昏迷过去)然后 A跟B 一起下楼 均被那8个人暴打,那8个人中2个拿到 桶了B几刀,又追到A那里桶了两刀 然后又在手上桶了一刀 A 也昏迷过去了 再过一会儿 受害者出来的时候8个人又围上去暴打。。。拿刀的在受害者身上一共桶了6到 一刀是桶到脖子上的大动脉致死。8个人跑了。第2天8个人均在其中一个女朋友的奶奶家抓获。A B C 都抢救过来。现在按录像看没有第一人C跟受害者下楼跟被害的录像只有 A跟B 受害的录像(因为A 跟 B跑了一段 进入摄像机范围) 听C说是自己先下楼直接给那8个人用啤酒瓶打昏了头部趋势有伤,但那8个人方是说 他们准备走的时候C下来跟他们找事。 大概是这样的(受害这是我的一个亲戚 这些人均为20~26 其中A是18岁) 现在警方正在审查中,但听说 他们都把责任推到一个人身上,就是那个拿刀狂桶的人身上 说他们几个根本没动手,但从 练歌厅录像里看那7个人都动手打人,还有一个拿刀的是说 自己拿的是树枝,录像里看那就是刀。现在案子很冤(我方有从练个厅里拷贝过来的影像),我想问下 按我说的看是这些人都是什么罪.还有家人都对法律不是很懂,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想问下现在应该怎么做,要是审判下来了不服的时候请律师还是。。。什么时候。能大概说下我这个情况按什么步骤来做吗?!谢谢!

1、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或故意杀人罪。具体根据案情可法院判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死者家属作为受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与公诉人一起指控犯罪并可以代理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这种问题不要指望再知道上得到答案。去找好点的律师吧

这种问题事关重大,还是建议马上请律师。这里的观点五花八门,律师起码跟法院打交道多。而且很多细节可能你们认为没用,律师看着就有用呢。所以,还是请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