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抚养的一方必须把孩子带回家探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3:36:02
离婚后,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我前夫有给抚养费,我坚持没拿。他要求探视的时候必须要把孩子带回去,我坚决不同意,因为他总是想把孩子弄到深圳他姐姐那里养,我很害怕带走了孩子就再回不来,所以一直拒绝。他扬言要到法院起诉我,变更抚养权。请问大家,他真的能因为我不给他探视而胜诉变更抚养权么?
如果他真的把孩子弄到他姐姐那里的话,我抢得回来么?我起诉他,但他还是坚决不肯给回孩子怎么办呢?

为了孩子,你该拿抚养费,那不是给你的钱,是给孩子的。应该要让孩子享受他该享受的父爱。如果你的孩子还小,他可能还不明白你的意思,你不让他和父亲单独在一起,他可能会服从。但如果他已经有10多岁了,相信他会有自己的判断力。不要担心官司,如果他自己不能和孩子天天在一起,而是让他的姐姐看孩子,法院不会支持的。不要怕放手,退一步海阔天空。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不行,但可以起诉你侵犯了他的探视权!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要让他看孩子的,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我们可以去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