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屋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38:32
我男朋友在2007年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购买合同上是他的名字,首付五万元是由他父母出资的。于今年3月份他向银行贷款了三万元(到明年三月份偿还),并向父母拿了三万五千元,把剩余房贷全部还清了,07年至今年三月份期间的房贷全部是在他工资中扣除了。这其中他父母拿的三万五千元,有三万元是向他姐姐借的,这三万元是要还给他姐姐的。我和他现在结婚后,我们就有六万元的债务。如果这六万元在我们婚后由他来存钱偿还,房屋装修由我来承担。那么我想请教一下:
1、如果我们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同时办理我和他的房屋共有权证,那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如何分配(他现在还没有去办理房产证)。
2、如果我不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将来要是离婚的话,是不是这套房子的首付是属于他个人的,而我们欠的这六万元债务又没有字据,那婚后所有我们共同还的六万元还是属于一人一半吗。
我主要是想咨询,我提出的第一、二点上我和他的这套房屋在婚后我们各占多少。

这套房子无论你或他的家人出了什么钱,谁出了多少;是借的也罢;是赠予的也罢;这钱是用于装修罢;购买电器也罢;或是用于偿还按揭也罢;其所有权都属于你男朋友的。准确地说是在按揭贷款完全偿付清银行放弃它项权利主张之前,它是属于你男朋友的。如果银行按揭已经还完,现在将百分之百属于你男友了。按将来如何出现任何扯皮问题,法院只会受理具证据的起诉申请,(主要就是借款凭据或相关宗特协议)作为判断凭据。至于房屋该如何分割,谁出了钱干了什么,谁应该占多少份额一类的问题法院是不受理的,只会将其视为婚前财产。(当然有时如果情况特特殊,法院也会适当照顾妇女一方)。
  你的问题1、现在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他有无办理所胡权证,其性质实际上是分割房屋所有权的百分之五十给你,你们在交纳相关税费后可以实现。(建议无此必要,税费并不少)2、你的这个问题非常具有普遍性,很多人都咨询过。按照你的实际情况看,如果离了婚,按新的《婚姻法》,这套房子当然是属于你男友的婚前财产。除非你在第一个问题时付出了不菲的一笔税费后办理了共有权证。(如果这样,各占一半或按约定)。至于六万元,如果已经还清当然不是问题,如果没还清,原则将作为家庭债务平均分担原则各人占一半,但即然没有借据,所以债权人主张权利还得花费一番功夫了。

  最后,其实你将问题搞复杂了,你们两和你们两家人之间在金钱上的你来我往,将来万一扯皮时法院只受理有凭据主张,其它的完全不受理。最直接,最公平、也是最能保护双方合法权利的办法是:丑话说在前,皮扯在前,商量出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后,婚前一起去公证处作公证,约定假如离婚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分配。假如真有那一天,一切按协议办。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请继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