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的举证期间,具体指哪段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47:36

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中还没有关于举证期限和举证交换的规定。民诉的整个证明程序中,始终贯穿着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特点。
在民诉中,关于举证期限的一些主要规定有:
第一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但要经人民法院许可
第二 可以由人民法院制定举证期限,但人民法院制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
第三 举证期限可以延长,但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第四 举证期限延长可以不止一次
第五 当事人在延长的证据期限内提交举证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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