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结后执行结案后原告还能否再对遗漏的赔偿请求 请求赔偿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57:58
一审原告在起诉状上提出子女赡养赔偿的请求 然而原判决上没有 只有其他的赔偿请求 驳回原告的其他的诉讼请求 然后在二审原告没有对原审的遗漏的判决提出异议 二审维持终结后 双方在法院执行调解后 已经结案 结案后 原告现在提出子女赡养赔偿 这种合理吗 作为被告应怎么办 原告应通过什么样途径方法来请求赔偿 再另诉还可以吗?跪求各位高手指引 给出最佳答案 谢了

一审原告应该申请再审,而不能另行起诉,因为对这个诉讼请求法院已经做出来生效判决。根据一事不再理但原则法院不应该受理了。被告不用做什么,如果一审原告申请再审并被受理的话,你只需应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