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实战律师请速来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14:58
目前我卷入一起债务纠纷。起因是这样的: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店,由我负责经营,每日经营款项由他安排的一个人负责记帐和打款给他。就在前段时间。他取走了帐本之后进行对帐,得出结论店面上一共少打款38W给他,当时他逼我给钱,我说这得对清楚没有异议才可能给钱吧。然后他说可以,但是如果你不对我这钱不就跑了么,我说怎么可能不对帐呢。然后在他的要求下,我写了一张有前提的欠条,前提就是在3日内对帐,无异议就按此欠条为准。可是三日之内我提出多次疑问处。找出多处疑问点。他不采纳。就一直认定了这张欠条。这件事离今天已经过了一个月了。昨天他带来一帮要债公司的人。逼着我写一张直接欠条,说可以少点。写25W的欠条,不要带前提而且允许我分期还。这证明了这里面肯定有鬼啊。在他们10多人的情况下我都没有写,现在他又威胁我要将我告上法院。说这是挪用公款,到时候不但要还钱。还要坐牢,请大律师帮我解答一下,他的这种说法成立么?我那种有前提的欠条能成立么?如果他把我告上法院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建议你带上资料找当地律师做个全面咨询。

其次,仅就你的表述而言,你首先要解决的是你的欠条前提是否能够成立?这个前提对于欠条效力是否确实能够产生影响?因此,不管有无用处,应考虑向对方发出一个书面异议,对于你所写的欠条中提及的对帐要求,请对方立即安排对帐,并阐述可能存在的疑问点。在这个前提下,即便对方起诉到法院,至少你还是有一定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