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否有权卖病中父母的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34:43
我的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因受刺激于去年夏天中风,之后半身不遂、神志不清。爷爷奶奶共有三个孩子,我姑妈、大爷和我爸爸。老人和三个子女均有自己独立购买的商品房。由于我姑妈和大爷都已离异并且提前退休去了外地工作,爷爷病后,一直由我爸爸妈妈辛苦照顾,姑妈和大爷未在经济上给过任何表示,当然我爷爷有固定的退休工资,足以支付病后每月的基本生活,也不需要我爸妈额外的经济资助,他们只需对老人的身体和每日的饮食起居进行照顾。
半年之后,也就是今年过年,他们回来,三姊妹商量共同照顾老人,种种原因谈得非常不愉快。我爸爸表示,不管哥哥姐姐怎样,他都会把老人照顾好,并且不可能主动提任何要求。姑姑大爷不知什么原因,觉得我爸说这话不妥,在没有征得我爸爸同意的情况下、在我爷爷本人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两个人擅自做主把老人给接走了,接到我大爷的家里。
而过完年之后,我大爷只身去了外地工作,家里只剩下我爷爷和照顾他的保姆,当然更可笑的是家里还有他的前妻——几年前因外遇抛夫弃子和我大爷离婚、之后被人甩又回到了我大爷家里的不知羞耻的那个女人。之后的四个月里,我爸爸每个星期去看我爷爷,老人一见到他就眼泪止不住地哭,虽然神志不清,但越来越强烈地表达他要回自己家。
于是在这个月初,我爸爸也“擅自”做主把爷爷接了回来。然后发现在短短的4个多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我爷爷的退休工资共被支取了16000元,而且在我大爷的前妻得知老人要被接走后,又去银行去了3000元。之后从保姆的口中得知,在此期间,我姑姑和大爷曾试图把我爷爷原来住的两居室卖了。都已经挂到中介了,只是由于报价过高,一直也没卖出去。而且,我大爷的前妻在此期间还去过我爷爷家,把原来他们送给我爷爷的DVD、饮水机等等二手的且现在已经很旧的物品全部拿走了。
……
这就是到目前为止故事的全部。我和我的父母除了感到愤怒、心寒,真的无语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过这样的事情,真没想到会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的爸爸,不准备对他的哥哥姐姐做任何反抗、不准备打我爷爷的房子半点主意,只想照顾好我爷爷的余生……
但是,我这几天一直在想,难道我的爸爸就应该任他们摆布吗?他们为人兄长的难道就可以这样自私、可以如此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吗?病中的老人神志不清,其中两个子女可以背着另一个儿子把老人名

首先,你的爸爸在服侍老人和对待家庭事务方面做得相当的对,绝对值得称赞!

其次 依据表述的情况,房子的买卖应属无效
1因为你的爷爷处于神志不清而且没有得到他的允许或者建议 私自更改房产证明以及进行出售买卖

解决方法:
可以到居住地司法机构进行咨询
也可以先参阅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

两个字无权 不过有房产证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只要房产证在就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