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人士解答庭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2:47:03
请问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最长多长时间?
如果法院和检察院联合起来拖着不给判怎么办?
开庭3个月了 还没有结果,
这个案子是比较复杂
因为案件发生后被告本来是被逮到派出所了,但是当时的办案民警说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就把他放了 让他自己去另一个派出所,被告在去的途中接到电话 说事情闹大了, 死人了。
人就跑了 跑了三年!
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忙出出注意
我们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让被告得以严惩呢?

1、(1)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涉及交通不便、取证困难、集团作案、流窜作案的,经省高院批准,可以在延长1个月。遇到管辖移送、补充侦查的情况,审理期限要重新计算。
(2)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20天。
2、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拖着不判的,因为要牵扯到他们的案件结案率和审理期限,这两项各院都是有硬性指标需要完成的。案件移交法院后,检察院最多是申请补充侦查,不会再有什么花招拖延时间了,对他们没有什么好处,法院一般也不允许他们拖延。
如果真有故意拖延的情况,判决后可以上诉。

1、(1)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涉及交通不便、取证困难、集团作案、流窜作案的,经省高院批准,可以在延长1个月。遇到管辖移送、补充侦查的情况,审理期限要重新计算。
(2)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20天。

但是,你要理解,现在我们国家是疑罪从无,也就是说要讲证据,所以这里面,检察院证据不足的话,可能就要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不能起诉,否则起诉就是要败诉的,宣告对方无罪,那检察院就是失职了。

所以你可能是误会了。一般补充侦查2个月,可以最多两次,检察院一旦审查起诉了,就不会和法院联合起来拖着不给判的。如果他要害你,直接不起诉,或者免予处罚,或者宣判无罪,以证据不足宣告无罪,谁也说不出问题来的。

所以现在拖着,说明检察院和法院还比较负责。

从实践来看,拖着不办可能并非坏事。基本可能是因为案件复杂,或定性不准,证据不足或检方与法庭认识不一所致,作为被告其实可以将其看成一件不坏的事情。

六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经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