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买房,但是分手了,房屋我想要,但是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7:04:05
是这样的
我和前女友原来准备结婚的一起买的房子
后来因为很多原因分手了
现在房子还是共有
但是我希望能够过户到我名下
但是她提出了一个要求
她要比她当时付的首付多10万
我不能按照当时她出的钱给她
用字母代替具体数字吧

当时购买的时候
这个房子价格是A元
首付我出了B元 她出了C元
我的B占绝大头 她的C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然后贷了D元
也就是说购买时A=B+C+D
但是她提出如果她同意把这个房子过户给我
她要C+10w的钱
说真的我觉得这像是勒索
况且我现在经济情况也给不出这个钱了
我是希望能够按照当时她出的钱给她
考虑的房屋当前价值计算分配的原则
但是目前我们这个房子还降了一两万
但是市内平均房价却升高了不少
她的意思是现在房屋涨价了
我应该多付给她
但是我想的是 评价房屋价格
应该评价特定房屋 也就是我们这个房屋
不能按照市内平均价格计算

我想请教一下
如果双方无法妥协
这个事情最终需要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话
一般法庭是怎么样来进行判断的
她要这个价格是不是很不合理

另外说明几点,能够帮助各位专家协助我做判断:
1、装修费我出大头,她出小头
2、目前所有当时购买房屋的各种凭证、首付和手续费票据、装修费等等都在我这里,能够提供,但是她手上没有
3、因为房产证是两人共有,所以在贷款的时候也是两人署名贷的,但是还款仅是我一个人在还,这个是能有证明的,我的卡,我每月往里面存钱还贷
4、当时装修的时候因为我经常出差,前女友根本不在本地工作,所以整个装修过程都是由我母亲从外地赶来一人帮我们弄的,有飞机票证明

我的

没结婚是吗?
这个……就挺复杂的~~~
如果想要很好的解决,还是去法院吧。
把你所认为是证据的东西保留好了。
你的女朋友估计也是觉得跟你在一起这么久了,需要一点儿补偿,不能就这么随便的分手。
如果可以,两个人协商着来,你可以少付她一点儿钱,比如5倍,3倍。
你的经济状况她也很清楚啊~~~
愿你尽快可以解决~
那你要是这么说,人家女方还跟你在一起这么多年呢~这个钱怎么算啊?你也太斤斤计较了吧……
都退一步不是海阔天空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说的这个出资是建立在房产证上是一个人名字上的,现在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

你们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非法同居,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房产作为不动产,一般是由一方获得房产证,然后支付一半费用给另一方,你这个情况双方都想要房,那就只有上法院你们举证谁更需要这套房了,然后由法院来判决了。

多给她十万要看她当时出了钱,现房价比当时涨了多少。

法庭上解决,找个律师问问,你也跟他提要求啊,房我不要了可以,但是你必须给我B+20W,她可真狠啊!幸好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孩子要归你还不跟你要100W啊

分手是谁提的?很重要、、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结婚,不能供为合法夫妻,你们双方可以调解,做为礼面上过的去,你最多给对方当时在购房所付出应有的额度

这个还真难,估计只能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