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故意杀人还是属于故意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56:48
受害人在校读书期间遵纪守法,并且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学生’。2007年7月大学毕业后受聘于公司工作。在单位团结同事、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2008年被公司评为“管理创新奖”、“突出贡献个人奖”。在家里是个听话、孝敬父母的好孩子。他是一个良心很好的人,是一个优秀的,国家的人才,大家都很喜欢他。
2009年4月21日1时许,被告三人在游戏室内(一人在此守夜)二楼睡处闲聊时,三人称心情不好、无聊,被告一人就提出出去找人砍,另外二人答应,三人从睡处拿了三把长刀,分别把刀放在身上就出来。20日晚,受害人同单位科室同事饭后在茶室喝茶(当时只有男同事),有一位同事打电话喊了俩位女同事来,夜间12时一位女同事提出想回家休息,因时候已晚,单位另一同事说让受害人送这位女同事回家,说让受害人送的那位同事送他俩一起出来坐在附近的湖边谈话到21日1点多,后受害人和这位女同事俩人又座到2时起身回家。刚走到2时零3分遇到三被告人,受害人通话清单上有打119记录,三被告人因事前通谋到外进行寻衅滋事,一人就故意从后走上去用肩膀碰撞受害人,然后拨出很长的刀来,受害人就用身体护着同事,被告人二人就用长刀丧心病狂地朝受害人背部乱砍、乱刺,受害人倒地后,女同事就跑到大路上堵出租车,受害人为躲避厄运也爬起来跑,被告人二人追上后,一人朝受害人右肋部刺了一刀致使受害人倒地,被告人二人又朝受害人背部乱砍了几刀,睡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杀了不行了,三被告人才逃离现场(于2点18分被监控摄到),后跑到守夜的游戏室内,将砍人的长刀放在游戏二楼睡处。后受害人经送人民医院无法救治于21日2时45分就停止了呼吸。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作出鉴定结论是受害人死因为单刃锐器刺切右胸,造成右肺、下腔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这种情况是很恶劣了。是故意杀人。

楼主你好。

就你的描述来说,已经很明显属于故意杀人罪了。

这样砍的话,谁还能活下去呢。

所以主观上已经是要杀人的,而不是单纯的教训对方。

20日晚,受害人同单位科室同事饭后在茶室喝茶(当时只有男同事),有一位同事打电话喊了俩位女同事来,夜间12时一位女同事提出想回家休息,因时候已晚,单位另一同事说让受害人送这位女同事回家,说让受害人送的那位同事送他俩一起出来坐在附近的湖边谈话到21日1点多,后受害人和这位女同事俩人又座到2时起身回家。刚走到2时零3分遇到三被告人,受害人通话清单上有打119记录,三被告人因事前通谋到外进行寻衅滋事,一人就故意从后走上去用肩膀碰撞受害人,然后拨出很长的刀来. 已经很明显属于故意杀人罪了

直接导致死亡 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