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没到期,房东把商铺卖了 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05:21
我在今年租赁了一间商铺,租期为一年,于2009年12月到期。现在房东没通知我把商铺卖给了别人。如果到期后,新房东不租赁给我怎么办?

1. “买卖不破租赁”,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说,即使这个房子怎么买卖,也不会影响房屋的租赁合同的,你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房东变了而已),新的房东无权说不租给你!这是明文写在《合同法》。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其实原房东是侵犯了你的利益的。因为作为租赁人其实享有“优先购买权”,就是说如果房东卖房,他应该首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你甚至可以以原房东侵犯你的优先购买权,而要求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祝你顺利。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