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的专用发票对方认证了,税务局不受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35:10
5月份给对方(购方)开错了2张专票,对方还认证了,对方填了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去税务局办理专用发票红字通知单,对方税务局(分区级)不受理,说没办过这种事。去市级税务局(上一级)问了,税务局说分区级的那个税务局有义务开具。
我应该怎么办啊
我应该怎么办啊
应该要受理,你们把红字发票申请单送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给你们出去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你们就可以自己拿回去开具红字发票了。
你再次向分区级申请,
如果他们还不受理的,你可以选择向他们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分区级的那个税务局的市级税务局(上一级)投诉
你首先应该要求对方单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然后对方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进项税转出证明,然后自己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带上原发票和证明单到你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红字发票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