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被辞退工资结算 高分啊!懂得快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18:19
在一单位工作7年,被辞退,叫在家等通知,现已两年多,押金500元未退,也无任何补偿,请问该如何处理!是否可要求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1、如果被“辞退”,应属于解除劳动关系。
2、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劳动者可以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应尚未生效)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该补偿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你应该获得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合法,则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对于上述权利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但要注意时效,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为发生的为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在2008年1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

你在单位工作7年,没有任何补偿被辞退了,而且已经两年多了,在此我只能遗憾告诉你,没有任何办法要求补偿了,因为你已经过了讼诉时效了。劳动仲裁的申诉时间是1年,法院一般案件讼诉时间为2年。如果说还办法的话,就是找单位理论,但要把握分寸火候,因为从法律上讲,你已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了。也就是说你已丧失了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资格了。记住教训,时间决定一切。

在家等了2年??!!什么都没干。这个过份了吧。你就算去仲裁,也过了诉讼时效啦。